各有关院校;各市工商局、教育局、广告协会:
为加强院校交流,提升广告教学水平,培养广告创意人才,提高广告创作水平,推动我省广告产业健康、持续发展,省工商局、省教育厅、省广告协会联合举办山东省第七届“学院创意杯”广告大奖赛(以下简称“大奖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创作主题
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新风尚、传播正能量、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孝道、奋进为主要创作内容,充分体现体现师生创意思维。
二、作品征集范围
我省各高等院校在校师生2017年新创作且未参加过其他大赛的原创广告作品或者在有关媒体发表过的优秀作品。
三、征集时间
参赛作品征集截止时间:2017年6月9日。
四、作品类型与规格
(一)平面类
平面类广告作品一律用40×50CM的黑色KT板裱起,同时提供1张原件刻录光盘,存储格式为jpg,不得低于300dpi,CMYK、RGB色彩各一份,文件名称为“作品名称+RGB或CMYK”。参评作品按单件与系列作品进行划分,内容相关联的两幅作品属两个单件作品,内容相关联的3幅以上(含3幅)作品属一个系列作品,按一件作品评选。
(二)影视类(含动漫、及其它视频广告作品)
影视类广告作品须刻录在DVD光盘上,格式为MPEG4或AVI。须提供创意文案,一并录制在光盘上。每一条广告时间不得超过60秒,一张光盘可以录制多条广告,每条广告建立一个文件夹。影视类广告作品不设系列。
五、奖项设置
“大奖赛”设特等奖、金奖、银奖、铜奖、优秀奖,获奖作品比例分别占征集作品总数的0.1%、1%、3%、10%、15%。获奖作品颁发证书,获铜奖以上作品颁发奖金。
为鼓励各院校积极组织师生参赛,“大奖赛”设组织奖和最佳组织奖。
六、有关要求
(一)参赛作品必须是首次参赛的原创作品或在有关媒体发表过的优秀作品,富有思想性、先进性、时代性、原创性,具有视觉冲击力、艺术感染力;遵守《广告法》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符合民族传统文化、公共道德、行业规范等要求。
(二)各院校可安排指导教师对学生进行专题指导,确保参赛作品质量。
(三)各院校要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基础上先进行初选,以院校为单位统一报送,不接收个人报送作品。每个院校每类别报送作品数量不超过150件。
(四)参赛作品须填写《参赛作品登记表》(见附表1),平面类广告作品贴在装裱好的KT板背面,影视类广告作品随光盘报送。各院校参赛作品统一汇总,填写《作品汇总表》(见附表2)一并寄送。
(五)参赛作品涉及的肖像权、著作权、商标权等有关问题由参赛作者负责,主办单位有权将作品编辑出版或以其他形式使用。
(六)鼓励在媒体发布过的广告作品参赛,凡已发表过的广告作品,须注明发布媒体并提供发布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七、其它事项
(一)参赛作品不收费、不退稿。
(二)作品征集事宜及有关参赛表格下载请登陆“山东省广告协会网”(http://www.sdsggxh.com)或山东师范大学官网(http://www.sdnu.edu.cn)。
(三)作品报送与联系方式:
“大奖赛”作品征集工作委托山东师范大学美术学院负责组织实施。
作品征集报送单位:山东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办公室。
作品征集报送地址: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88号山东师范大学四号教学楼4524室。
邮 箱: 847952377@qq.com
联系人:邢益波15020012603 万 辉13188890398
邮 编: 250014
附件:1.山东省第七届“学院创意杯”广告大奖赛参赛作品登记表
2.山东省第七届“学院创意杯”广告大奖赛参赛作品汇总表
山东省广告协会
2017年3月21日